香港终院判双学三子公民广场案上诉胜诉 HK S.A.R Court Of Final Appeal Delivered Verdict For Case SECRETARY FOR JUSTICE V. WONG CHI FUNG

香港“双学三子” 黄之锋、周永康和罗冠聪(左起)在终审法院外面见媒体 - 美国之音图片/汤惠芸摄

香港终审法院2月6日下午4点后就“双学三子”公民广场案宣判,裁定前学生领袖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对被改判监禁的上诉胜诉,维持原审判决。这个具有指标性的判决意味着三人不用重返监狱。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表示,认同上诉庭指面对有暴力成分或非法集结案件,法庭有需要以更严峻方式处理,即使该案有较低暴力成分,都需要用新的判刑指引处理,而以公民抗命等作为动机都不应在判刑上起太大作用。

同时,马道立表示,该案在上诉庭覆核刑期时,明显不恰当引用判刑指引,以大幅度及更严峻方式判刑,因此裁定维持原审判决。

在2014年争取真普选的雨伞运动中起主导作用的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及常委罗冠聪,在当年9月底触发长达79天的占领运动的“重夺公民广场案”中,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名成立,2016年原审被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且已经完成判决。但港府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申请加刑,要求将三人即时收监。上诉庭去年8月17日改判监禁6至8个月,即时收监。三人不服并提出终极上诉,终院去年11月批准上诉,三人先后获准保释。

“双学三子”被改判入狱引发国际社会强烈关注,他们被视为香港回归20年来第一批遭政治检控的良心犯,激发约十万港人8月20日走上街头,参加抗议和声援游行。有国际影响力的纽约时报发表纽约时报评论版编辑巴瑞.魏斯的署名评论,向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提议,将香港首批良心犯“双学三子”考虑为人选,指他们作为“勇敢三子”帮助领导了被视为抵抗北京干预、捍卫香港自由的和平理性的雨伞运动。

12名来自两党的美国国会参众议员,今年1月31日联名致函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提名“双学三子”为2018年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表彰他们致力于香港政治改革和自决。

除重夺公民广场案外,黄之锋被指2014年占领旺角清场案中,没有依照禁制令离开,被控刑事藐视法庭,1月18日被裁定罪成,判囚3个月。黄之锋服刑6天后获准保释,就刑期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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