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有关全面废除计划生育的传闻和呼吁不断,因此对中国人口政策的讨论也持续不断。近日,数名中国学者关于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和征收“丁克税”的建议再次引发舆论抨击和网络热议。
反驳的声音认为,生育权是基本人权,政府通过设立生育基金等方式来“催生”,等于对生育意愿较低的人群变相罚款。
生育基金制度与“丁克税”
周二(8月14日),中国江苏省委机关报《新华日报》发表文章指,未来二三年内,中国人口出生率将面临断崖式下跌,“少子化”的后果十分严重,建议应采取短期、中期和长期措施鼓励生育,中期内建议设立生育基金制度。
具体办法是,40岁以下公民每年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时,可申请取出并领取生育补贴,用于补偿妇女及家庭在生育期的短期收入损失。如未生育二孩,账户资金则等到退休时再取出。生育基金采用现收现付制,个人累计缴纳而尚未取出的生育基金可用于政府对其他家庭的生育补贴支付,不足部分再由国家财政补贴。
该文作者是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的刘志彪和张晔。网上资料显示,两人目前分别是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与副教授。
《新华日报》文章一出,旋即在中国的社交网络发酵。人们第一时间的反应为不敢相信该文观点。
但值得注意的是,《新华日报》为中国江苏省的地方报纸。不代表中国官媒新华社或者《人民日报》观点。不过,本月早些时候,《人民日报》曾发文鼓励生育,将生娃上升至“国事”。
文章发布两日后,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胡继晔接受搜狐采访时表示赞同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并将提议向前推进一步,建议向丁克家庭征收未来的社会抚养费。
提议立刻引来一片骂声,胡继晔随后对中国媒体红星新闻解释,搜狐的报道误读了他的观点。他认为,国家应设立鼓励生育的基金,但钱并不是让大家来交,而是由过去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来负担。另外,可以从个税抵扣的部分,实现对丁克家庭的“不鼓励”。
“如若丁克家庭没有抚养的小孩或老人,其抵扣就少,交的个税自然就比别人多;养孩子比较多的家庭,养孩子的费用通过抵扣后其交税就少。”胡继晔说。
人口学者、《大国空巢》作者易富贤反对设立生育基金,但他建议降低法定结婚年龄、缩短义务教育时间,让多数妇女有条件在30岁前生三个孩子也遭到网民批评。
中国的人口现实
2016年底,中国废除独生子女政策,转而放开对生育二胎的限制。此前人口学家预测,中国放开二胎后会出现百万到上千万不等的新生人口高峰。但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全国出生的人口比上一年减少63万。2017年出生的一孩比2016年减少249万。
换句话说,新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际效果并不明显,中国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低,一孩的出生人数不升反降。
今日中国秉持传统观念,认为夫妻婚后才育子女。但近年来,中国的离婚率也飙升。
上至《人民日报》发文将生娃上升至国事,邮政总局还发布“三只小猪”邮票试图改变人民观念,下至中国各省陆续推出鼓励生育的措施。全面放开计划生育限制的政策文件虽未正式宣布,中国民间已经放开三胎,宣传机构开始“多子多福”的舆论导向。
为何招致一边倒的批评声?
近日,这些专家的声音引发网络一面倒的批评和指责,不少网民仍然记得实施计划生育国策时,中国政府如何“强制不生”。他们认为,现在专家的这些建议是在“强制催生”。
有网友说:“生育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为什么屡屡受到这种莫名其妙的长臂管辖?”
“以前超生的,要罚款,正在怀孕没生出来的,8个月的孕肚都要被抓去堕胎,然后再强制做绝育结扎手术……”一名网友说,“现在不敢生了,却要强制生,不生就要缴纳生育基金,这不就是变相罚款吗?苛政猛于虎啊!”
官方媒体央视也认为建立生育基金制度是一项“荒唐”的提议,“生育是人的基本权利,生还是不生,都是个人和家庭的自由,”央视评论说,“我们可以通过宣传鼓励生育,也可以制定激励政策引导生育,但不能以‘设立生育基金’之名对不生或少生家庭行惩罚之实。这种建议于法无据、于理不通、于情不合,既有违常识,也暴露了研究者专业素养的不足。”
一些学者也认为,从工资里扣生育基金本质上就是罚款。经济学者马光远称,现在应该将基本国策改为鼓励生育,但是鼓励应该要让国家来买单,而不是把成本转嫁到个人头上。
“放开计划生育,应该成为一项基本国策,但一些人绝不能在这上面打发财的主意,绝不能变着法子又想收钱,从个人工资里面扣生育基金这种想法无耻到没有下限。”马光远在博客中写道。
教育专家熊丙奇也在《新京报》发文说,要鼓励生育,不要指望想着法子由民众自己承担生育成本,甚至巧立名目的增加生育成本,生育成本应由国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