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分析,这是“杀鸡儆猴”,意味着当局正加强网络管控力度。
到底什么样的“翻墙”行为触犯法律?“翻墙”是如何被侦测到的?墙外的世界会被慢慢隔离吗?
警示网民?
根据广东韶关市公安局于1月4日发布的信息,当地市民朱某被指控“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元。
一份印有南雄市公安局公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网络上传播。该文件显示,朱某于2018年8月至12月期间,用自己的手机安装翻墙软件蓝灯(Lantern Pro),连接到家中的宽带网络“翻墙”上网,于被查处前一周内登录487次。
同时,另一份来自印有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公章的《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也在网络上曝光。通知书上显示,重庆网民黄某也受到同样指控。
这是少有的网民因个人“翻墙”行为受到行政指控的事件,因而引起广泛讨论。
专门研究中国互联网法律的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李治安称,类似处罚案例并非第一次出现。从2017年开始,就有类似消息传出。
他对BBC中文网说,这次直接由官方发布消息,是想以一儆百。
“翻墙”的意义
VPN最早是用来帮助跨国企业连接世界各地的办公室,让不同地方的员工都可以进入公司内网,执行高权限的任务。以前,企业获取VPN服务需要邀请码注册,并登陆境外邮箱。随着技术成熟,普通人通过手机下载应用程序就能“翻墙”。
李治安说,据保守估计,目前中国网民使用VPN的人数有两、三千万。有些高校的学生、学者使用VPN连接国外图书馆下载资料,或到Google scholar查阅最新发表的研究。对于有互联网专业背景的人,很容易在网络上自学技术原理,自己搭建VPN平台。
苏州一位网络工程师刘元2010年从香港一所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供职于当地一间负责软件开发的公司。他对BBC中文网说,读书时早已习惯香港自由的网络环境,回到大陆后觉得束手束脚,于是自己搭建VPN,或在手机上下载各种VPN软件。
刘元说,在平时工作中,开发软件时会时不时遇到疑难问题,需要“翻墙”到境外网络,通过谷歌查询国外专业同行的解决方法,或从国外软件分享论坛下载文件包。“这样不仅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学习最新技术,”他说。
他的同学郑涛现在武汉一家网络安全公司任职程序员。回家乡前他在一间香港公司任职,离开后会仍会使用原公司提供的VPN账号浏览业内信息。在公司注销其账号后,也曾通过代理服务器的方式“翻墙”,但常因信号不稳,传输速度慢而放弃。
而对于刘元来说,如果无法实现“翻墙”,他就要自己去分析软件代码,寻找编程逻辑,再解决问题,“本来五分钟就能完成的事可能需要一个小时”。现在他仍然会购买境外VPN软件来满足工作需要。
什么样的“翻墙”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公安机关可对违反此规定的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最高15000元罚款。
中国国务院在1996年发布该《暂行规定》,在1997年修改。李治安说,这个规定在过去20多年中“备而无用”,具有法律效应,但没有履行执法行为。
执法主要从2017年开始,当年中国收紧VPN市场。
2017年1月22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从当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清查网络基础设施和IP地址、宽带等网络接入资源。
李治安说,从那时起,当局就在释放一种信号,警示企业和个人重视“翻墙”的法律后果。
2017年7月1日,拥有大量用户的老牌VPN服务商GreenVPN停止服务。之后,更多VPN服务商在监管部门的要求下终止运营,包括天行VPN、云墙VPN等。在2017年一年,苹果公司以触犯中国法律为由,在中国区应用商店中下架了674款VPN应用程序。
李治安解释,目前只有通过三大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来申请的海外服务器对接服务才是合法行为,其他形式的“翻墙”行为都属于《暂行规定》中的“非法定信道”。
“你可能只是下载了一个VPN软件帮你连到国外,其实都是违法”。
“翻墙”是如何被侦测到的?
李治安说,原则上来讲,中国的国内网络通过有限的几个关键节点与国外网络相连,这些节点相当于远程通讯的枢纽。
当用户通过VPN“翻墙”时,一定要通过这几个关键节点来实现,此时防火墙可以在某个节点根据VPN传输的信息流来识别IP地址。
而VPN的形式多种多样,根据其协议、应用、设备类型等区分,也不断挑战防火墙技术。李治安说,在过去数年间,中国的防火墙技术和VPN突破防火墙的技术此消彼长。有些VPN有加密功能,可以绕过防火墙,不被侦查到。甚至有些高端VPN具有反侦查技术。
李治文说,侦查与被侦查之间,仿佛正邪间的对决,无休无止。
“选择性执法”
李治安认为,中国当局管制网络的执法时紧时松,以前是从技术上封锁IP,现在已经开始从法律上执行。
针对中国网民数千万使用VPN的网民,当局采取的措施是“选择性执法“,依据是“翻墙的行为对国家影响有多大,政府觉得敏感到什么程度”,李治安说。
“如果你看了一个高度政治敏感的网站,或翻墙后散布了一个政府觉得不恰当的言论,很有可能成为一个明显的执法目标,面临的罚则也会很高。”
台湾合盛法律事务所律師张绍斌对BBC中文网说,“(VPN)连线只是一种手段,连线的内容是否涉及国家利益或国家安全则是另外一回事。”
至于当局打击“翻墙”行为是基于网络安全,还是言论自由,张绍斌认为,需要有更多的案例才能判断,并且每个类似案例都要弄清楚两者区别。
苏州的刘元对打压VPN的情况表示无奈,但称自己仍会使用VPN,“感觉周围很多人在用,没那么严重吧!”
武汉的郑涛说,今后只会在公共场所少量使用VPN,查找的资料只做用科研用途。
“Read-only!”郑涛用计算机术语打趣说,表示他只读信息不向外散布。
《暂行规定》尚未成为真正的法律条文。但李治安说,如果广东省进一步发布地方层级的法规命令,一旦在国内不同的管理阶层达成共识,就有可能成为国家法律。